用户名:
密 码:
 
 
    河南艳阳天律师事务所搬迁至济源市黄河路公安局西玉川绿城15号楼商铺3楼  
电话:  0391-6699500  6698418  6968897  6965916
破产管理人电话:0391-5506366

        
请关注公众号:河南艳阳天律师事务所


   
河南鑫源建安有限公司
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济源市移民安置局
承留镇人民政府
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合生置业物业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合作 > 文章内容
打 印】【字体:
死刑之重缘何震慑不住“醉驾”

文章类型:媒体合作  时间:2011/1/2
山雨欲来风满楼,不经意间,交通犯罪的量刑已经有了由轻转重的趋势。成都男子孙伟铭无证且醉酒驾驶,连撞5车后逃逸,酿下4死1伤的惨剧,成都市中院于2009年7月24日,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称其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悉这是全国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从1994年到2004年的10年间,全国因酒后驾车而导致的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以百分之7.3的速度增长。2007年,全国酒后驾车导致的死亡人数为3435人,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百分之4.21。酒后驾车已经成为不折不扣的“马路杀手”,其危害性之大,超乎一般人的想像。

  醉驾,受伤,死亡……血淋淋的惨剧刺激着公众敏感的神经,“醉酒驾车的罪与罚”俨然成了一个公共话题。于是在不断膨胀的舆论声中,在公众普遍的“醉驾入刑”吁声中,最高法出台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说,并以“最高可判死刑”来震慑“开车人的侥幸心理”。

  然而死刑这个严厉的信号,似乎仍不足以震慑住“醉驾”的威力。在“醉驾死刑”这个拐点之后,醉驾却依然以肆无忌惮的态势,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例如,今年3月21日,被告人董飞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撞倒一名行人后,不顾同车人劝阻,关闭车前大灯,继续驾车飞奔,又先后将村道上的多名村民撞伤。造成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7人受伤。

  再者如,本月5日晚11时30分左右,谷青阳酒后驾单位公车在洛宁县涧口乡政府所在地以北新安虎线路段逆向行驶,连续撞倒正在赶路的7名青少年中的5人,当场撞死3人,另2人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死亡的4男1女5名青少年中,3名为在校中学生,2名为辍学青少年,最小的13岁,最大的16岁。

  死刑来了,“醉驾”仍在继续,是开车人的侥幸心理在作祟,还是犯罪成本太低,亦或是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是以死刑震慑“醉驾”,还是从源头堵住犯罪更有力,是个值得深掘的话题。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电话:0391-6699500 传真:0391-6698418
地址:河南省济源市黄河路公安局西沁园办事处院内 邮编:454650
豫ICP备06010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