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河南艳阳天律师事务所搬迁至济源市黄河路公安局西玉川绿城15号楼商铺3楼  
电话:  0391-6699500  6698418  6968897  6965916
破产管理人电话:0391-5506366

        
请关注公众号:河南艳阳天律师事务所


   
河南鑫源建安有限公司
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济源市移民安置局
承留镇人民政府
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合生置业物业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合作 > 文章内容
打 印】【字体:
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赔付

文章类型:媒体合作  时间:2011/1/18
济源市赵先生来电咨询:
2008年,我到济源市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公司为我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2010年5月,我在从事单位指派的工作时不幸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请问,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我可享受的工伤待遇有什么?
河南艳阳天律师事务所周兴解答:根据2010年12月20日最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因为你已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你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在工伤期间,如果你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你原有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从工伤保险基金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3、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你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为10个月济源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你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你所在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标准为26个月济源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电话:0391-6699500 传真:0391-6698418
地址:河南省济源市黄河路公安局西沁园办事处院内 邮编:454650
豫ICP备06010635号